答:游客可保留合同、付款凭证、录音录像等证据,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县文旅局投诉专线(0878-8712851); 2.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投诉; 3.直接向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举报(地址:罗婺路1号)。
下一条:关于交警设置临时摄像头和移动测速点的地点,有标准吗,有法定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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