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甸镇供电所工作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规章制度;
2. 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10kV及以下电网的运行维护、检修、事故抢修及故障报修工作,不断提高供电质量;
3. 按规定权限负责编制供电区域内10kV及以下电网的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大修、技改工作,增强供电能力;
4. 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用电客户的供电服务、营销管理工作,保证电费的按期回收;
5. 按规定权限负责供电区域内10kV线路和低压配电变压器台区的线损管理工作;
6.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开展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各级电网的安全运行;
7. 负责供电区域内的客户用电检查和安全用电宣传等工作,建立和维护良好的供用电秩序;
8. 负责供电区域内优质服务和行风建设工作,树立供电企业的良好形象;
9. 负责基础资料管理工作,按规定填报有关报表;
10. 兼顾发窝乡供电工作;
11. 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插甸镇供电所联系电话:0878-8833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