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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作者:   来源: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点击:[]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接待、保卫、档案、车辆管理、综治维稳、机关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信息和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财务、资产、基建、政府采购、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团体参观考察等工作。

办公电话:0878—8712404

(二)民族经济发展股。负责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工作;组织民族理论研究、课题调查研究和新闻发布工作;整理编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建议,起草、拟订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承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区有关民族文化活动;挖掘、整理、保护和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管理全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文物抢救及古籍整理等工作;指导民族语言文字编撰、翻译、出版和教育等工作;参与少数民族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申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事项;配合办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有关事宜;联系和指导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省立武定民族中学的业务工作;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拟订和实施工作;积极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选拔推荐工作;指导民族识别工作,承办民族成分管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民族团结进步表彰相关工作,以及涉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承办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生活、学习培训等工作;承办民族事务方面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许可复核、服务管理、监督和来信来访工作;承担民族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民族工作督查事项和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城镇民族事务管理以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民族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以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重大问题的调研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以及示范创建有关规划和项目计划;负责民族地区经济信息统计分析和综合评价监测工作;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督促检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示范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特殊困难;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民族地区扶贫开发等工作;总结、推广、宣传示范创建经验;承担武定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服务民旅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指导督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监测、分析和研究民族关系并提出工作建议;研究民族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加强对民族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指导,参与调处涉及民族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

办公电话:0878—8712404

(三)宗教事务管理股。负责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负责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和民间信仰方面的工作,对县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县基督教协会、县佛教协会和伊斯兰教清真寺管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帮助县基督教两会和县佛教协会搞好自身建设;负责审核涉及宗教方面的文章、书刊、音像制品和出版物;指导乡(镇)宗教和民间信仰方面的工作;协调指导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指导督促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和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

办公电话:0878—8716605

(四)城市民族宗教及政策法规监督管理股。负责宗教理论和课题调查研究工作,对有关涉及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指导性建议;拟订涉及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材料;整理编撰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献;承办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宗教工作会议等相关工作,以及涉及尊重宗教信仰有关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和协调;负责联系宗教界人士,负责办好宗教界人士培训班,培养教育教职人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宗教活动场所的规划布局以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承办宗教事务方面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涉外交住、行政许可复核、服务管理、监督和来信来访工作;承担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指导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方面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宗教工作督查事项和综合绩效考校工作;加强城镇宗教事务管理以及信教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特殊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的决策参考和对策建议;监测、分析和研究宗教关系并提出工作建议;研究宗教方面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和处置预案;加强对宗教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指导,参与调处涉及宗教关系方面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办公电话:0878—8716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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