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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总体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州、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气象保障服务支撑。

(一)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1.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推进基层县级气象主管部门权责清单的落实工作。

2.规范公开机构职能信息。组织全面梳理和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汇总局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气象主管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梳理本单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整理形成本级规范性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1.加强政策文件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完善政策制定与政策解读同步推进机制,法规股和办公室把解读材料是否完备,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上报上级气象部门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特别是涉及“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解读力度,加强舆论引导,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根据州气象局和县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平台对接相关工作,实现气象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认真执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气象政务服务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修改工作,确保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平稳有序过渡。

(三)深入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按照新条例要求,在《气象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武定县气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主动公开方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和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完善办理工作程序,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健全登记归档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坚持依法办理和答复原则,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3.夯实政务新媒体建设基础,发挥作用。持续做好天气预报、气候预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干旱监测及预报、雷电防御、农业气象服务项目、气象信息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微信及多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部门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提升武定气象APP关注用户数,并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

4.积极回应关切。按照气象法规相关规定,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涉及重要天气过程、重大气象灾害、部门突发事件等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有效回应。建立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参加的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针对社会关注的气象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强化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1.落实领导责任。明确由武定县气象局纪检组长分管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认真履行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职责,切实做好对气象主管机构政务公开工作。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抓好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前对公开内容、公开时机、公开方式进行研判和审查,规范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泄密等问题。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4.强化培训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县级气象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武定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重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提升培训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2.政务信息公开更新时效不够及时。

3.政务公开理论、政策性文件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性,紧密围绕气象行政管理职能,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2.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同时积极运用计算机和网络媒体技术渠道,及时在网站更新相关信息,切实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

3.稳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做到及时公开、规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气象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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