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协商决定,报请县委同意,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至2月23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半。会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武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4.选举和补选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和常务委员;
5.听取和审议通过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十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6.审议通过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现予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定县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