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经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协商决定,报请县委同意,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至2月4日在县城召开,会期4天半。会议建议议程如下:
1.听取和审议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协商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4.列席武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
5.补选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6.听取和审议通过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关于十届委员会二次会议期间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政协武定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现予公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定县委员会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