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武定县信访局按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wd.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中山路1号,电话:0878-6034206,传真:0878-6034988,邮编:651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信访局按照《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大局,明确了分管领导,设有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牵头,全员充分参与”的工作氛围。一年来,县信访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7条,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在“武定信访”微信公众号(已关停)上发布157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信访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20年,县信访局围绕《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建立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坚持依法公开、普遍公开、真实准确、及时效能和方便群众等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上传信息实行校对审核制,由信息负责人认真校对、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根据网站建设栏目分类要求,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要政策文件20个工作日内上传发布,确保发布信息格式规范、栏目准确、发布及时。
(四)加强平台建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是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除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外,同时做好网上行政权力透明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二是在各个敏感节点建立起舆情处置回应制度,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有关人员和事件时及时进行处置。县信访局充分运用网络、公告栏等途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传递速度,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认真做好信访接访、领导信箱、网民留言县级领导接访等工作。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对不同渠道受理的群众举报投诉均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批示,交由相关乡镇、部门专人承办,限时办结,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和监督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及时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解读相关文件,创新解读形式,更多地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方式,丰富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年内提供信访工作知识12条,解读有关政策和网友关心的问题,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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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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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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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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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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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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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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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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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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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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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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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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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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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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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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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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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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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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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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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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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武定县信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规范、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在信息分类、统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改进措施,下一阶段,县信访局将进一步加强股室信息处理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分类、统计方面工作,创造更加良好的信息公开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信访局202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