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武定县公安局综合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wd.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公安局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元武路199号,电话:0878-8711459,传真:0878-8711459,邮编:651600)。
一、总体情况
武定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县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加大公开力度及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武定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各类办事流程、所需条件等重点工作,着力抓好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特别是民生举措、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围绕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累计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63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154条,公开指南1条,机构概况3条,部门预决算情况3条,行政执法方面1条,其它类1条;全年政务新媒体微信公共号上发布信息114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新《条例》及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武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服务作用。截至目前,武定县公安局暂未接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通知要求,加强和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紧紧围绕2024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重点加强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市场化改革、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施“1133”发展战略、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工作任务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跟进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不断增进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知晓、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施政水平。全年共发布转载政策解读0条,其中县级解读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加强平台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发布流程,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平台,及时发布公安部、省公安厅重要政策、重大活动、便民信息,及时解答公众疑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研判处置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2024年,全年武定县公安局共办理楚雄州12345政府服务热线回应群众诉求和投诉343件次,签收率、回复率、办结率达100%,无超时签收和反馈,无超时办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调整充实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在指挥中心,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任务分解到位,形成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组织体系。严格按照《武定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标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优化业务流程,有效确保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合法化和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2636 |
行政强制 |
1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2.05【其中:居民二代身份证行政性收费27.6万(直交省公安厅),出入境证照行政性收费17.41万(直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证照行政性收费430.12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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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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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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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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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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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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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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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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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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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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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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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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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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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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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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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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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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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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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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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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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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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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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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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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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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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由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我局涉及政务公开的警种部门较多,各部门各警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还存在公开信息质量不够规范、内容不全等问题,工作质效有待提升;二是指导培训有差距,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还有差距;三是回应群众还不及时,服务效率有待提升,对群众在线咨询、民意征集、留言的回复质效还要加强。
(二)下步改进方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提高政府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是完善各警种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完善公安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稳步推进。三是加强有关警种培训指导,提高发布信息的积极性和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公安局202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