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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地震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年01月10日   作者:童利华   来源:武定县地震局    点击:[]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武定县地震局按照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nwd.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地震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电话:0878-8711413,传真:0878-8714955,邮编:6516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地震局按照《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及年度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大局,明确了分管领导,设有兼职信息工作人员,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工作机制,创新思路,完善举措,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形成了“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牵头,全员充分参与”的工作氛围。一年来,县地震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4条,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部门信息25,政务动态9条)。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地震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忠平为组长,副局长妥自圆、杨三银为副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成员,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19年,县地震局围绕《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坚持依法公开、普遍公开、真实准确、及时效能和方便群众等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了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三)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上传信息实行校对审核制,由信息负责人认真校对、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领导审签后,根据网站建设栏目分类要求,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重要政策文件20个工作日内上传发布,确保发布信息格式规范、栏目准确、发布及时。

(四)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按照“便捷、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推进政务主动公开规范化。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栏目设置。根据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设置、展现方式和网站功能,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并参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对目录调整情况,新建了部门动态、政策解读、公开规定、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年度报告等栏目,完成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与目录调整优化工作。二是进一步规范发布流程,建立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并利用门户网站宣传我局的相关工作动态,扩大受众面和知晓度,提升影响力。三是建立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和监督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及时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解读相关文件,创新解读形式,更多的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丰富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解读有关政策和网友关心的问题,让群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地震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地震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经常性任务开展,坚持集中宣传和深入实际宣传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服务领导、群众,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以公开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地震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二是加强调研分析,定期分析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要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类机制,切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网上地震信息功能,提高信息获取的速度和便捷,拓展群众交流平台,增加互动性,做好政策与法规的解释说明,使地震政务公开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地震局201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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