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决策公开
(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在决策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留下联系电话,为群众提出意见建议畅通渠道;
(二)报批公文时,明确公文属性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对拟不予公开的文件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二、执行公开
(一)将本部门的预决算情况、对法律法规及政府的重要政策的解读、行政执法情况等进行公示;
(二)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三、管理公开
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职责范围、领导班子成员名单、监督方式(含邮箱、联系电话、邮编、地址等)等管理信息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服务公开
将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明确审批类型、对象、受理方式、审批条件、应交材料、费用、办理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流程图、申请表等,方便群众随时了解并下载申请材料。
五、结果公开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外,及时将本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方便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