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41号)、《武定县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文件精神,我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组织建设
推进政务公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我局主要领导本年度已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五次,并就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做安排部署、统筹协调。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年布局、季统筹、月计划、周安排、日对照”工作思路,依法依规推进,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明确一名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我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及信息公开,已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做到定期将低保、救助、救灾的信息、人数、标准、资金及进展情况发布在武定县人民政府网站。截至2018年12月15日,我局发布社会救助信息130条。助力脱贫攻坚抓好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将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春节慰问困难群众133人发放慰问金3.99万元。(二)农村低保实行分类救助,2018年10月纳入7791户15714人,1至10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3648万元,月人均补差203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917户10968人,占农村低保户的69.8%)。城市低保实行差额救助, 2018年1至10月纳入保障对象6426户13916人,发放保障金4956.6万元,月人均补差371元。(三)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救助政策,确保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从去年11月起,全县组织力量全面排查落实城乡特困人员。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1007人已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供养资金按月足额发放,1至10月发放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补助618.3万元。(四)全面实施“武定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平台系统”,做到便捷、及时、高效。2018年1至10月城乡医疗救助4272人次,救助资金340.14万元。(五)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2018年1至10月为3042人次城镇和农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43.4万元。(六)切实解决六十年代简减退职老职工37名的生活、医疗等实际问题,1至10月发放定期定量补助6.8万元。(七) 进一步推进精准健康扶贫,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拨付县社保局2017年-2018年健康扶贫医疗救助资金210.1万元,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以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对象等提供医疗救助 。
三、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为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增加行政活动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武定县民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并在政务公开网上发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积极推进民政重点信息公开,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重点工作宣传,提升民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和基础平台建设
(1)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武定县民政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切和民政重点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推动政务公开贯穿权力运行、政务服务、执法监督全过程,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
(2)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民政局门户网站建设,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法规、制度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板块设置,整合信息内容,初步建立民政网上服务平台。完善信息多平台同步发布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严细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2.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制度,对于涉及民计民生、具有全局性、综合性重大事项的决策,应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固定程序并进行留痕管理。探索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预先广泛知晓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应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情况。
(2)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民政领域涉及民生的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及时公布工作进展和成效,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决策执行到位。加强执行监督检查,完善跟踪反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
(3)推进管理公开。推进权力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成果清单制定,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
(4)推进服务公开。推动“互联网+民政政务服务”发展,将实体政务服务向网上办事延伸。加强民政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开,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及评价结果等信息。
(5)推进结果公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州民政局重要工作安排,加大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县政府重点工作、全省10件惠民实事和重点督查20项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工作中民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民政重要决策推动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民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内容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强化宣传解读。围绕重要政策、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强化工作宣传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舆论导向。认真落实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工作相关制度,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重大政策、重要活动开展要同步制定宣传解读方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局领导政务公开职责,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通过每周五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领导带头学习、引导解读党中央规范性文件。依法全文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州、县政协提案有关办理复文15件。
2.做好舆情应对。积极做好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工作。建立舆情监测研判机制、舆情应对处置机制和信息发布互动机制,完善舆情监测制度,提高舆情应对效率。密切关注民政领域舆情,及时整理报告相关情况,分析研判舆情形势,围绕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通稿,及时回应。加强对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行政区划调整、养老、儿童福利等领域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要求,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对有关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要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和主要新闻媒体及时进行官方回应。落实通报批评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设立公众监督专栏,建立专门投诉机制,有指定工作人员从事96128政务服务工作,并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报送相关人员名单,明确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按本单位规定办理。安排专项负责网上办事大厅工作,及时回复办理公众信访、诉求,按周报送相关办理数据,及时接听政府热线电话并作回复解答。
(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指导
1.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武定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武定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发布。
2.开展业务培训班。我局制定2018年度培训计划,按季度、按专题组织局党组成员集中学习,每周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各股室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的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五)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我局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设在局办公室,已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并发布依申请公开流程。2018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