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的通知》要求,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ynwd.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8712404:邮政编码:6516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要点分工,制定下发《武定县民族宗教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加大公开力度及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组织落实到位。县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苏兴禄局长任组长,潘红梅、杨永林两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内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地方动态栏目发布信息52条,被省州民族宗教委采用11条。其中有6条信息被今日头条、楚雄日报采用。县民族宗教局被省民族宗教委授予2021年度云南省民族宗教信息工作优秀集体。在武定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部门动态每周至少1条以上。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1次,主要领导接受县融媒体中心访谈1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6件,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2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答复办理县人民政府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群众诉求1件。
(二)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建立了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本单位职能、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及各股室岗位职责;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指南和流程、民宗系统重大项目信息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各股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承诺、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绩效考评等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比拼及对干部职工民族宗教政务信息工作日常绩效考核内容;2022年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实时监督2次。四是制定实施细则。本着“规范、方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及公开目录,公开公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及时报告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统领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着力网上服务、指尖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公开部门行政职权6类41项权责清单,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92项,“追责情形”共计469项。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18项监管事项,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录入23条动态信息,办理一部手机办事通截屏9585条,完成比例118.33%。办事指南准确度、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信息集中关联度、完成办件量及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覆盖率和主动评价好评率均为100%。有10名干部职工持有行政执法证,为履行我局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从事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了保障。推行“局长股室长走流程”问题清单、需求清单和解决措施(建议)清单20项。五是用少数民族语言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声入人心”。组织熟悉彝语、苗语、傈僳语、傣语方面的4名专家,在武定县广播电视台应急广播栏目录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民族语言专题广播20期,用少数民族语言解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受各族群众的欢迎和肯定。
(三)突出重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围绕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及重点工作,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我们都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坚持“三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干部职工应该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相关的文件;二是上级安排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实际支出情况;四是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及民族宗教系统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五是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情况;六是局机关领导干部、各股室职责分工、年度考核、干部任免、职务调整等情况。
(四)探索形式,构筑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一是充分发挥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楚雄民宗、云南省民族宗教网等网络平台媒体作用,及时公开民族宗教领域动态信息。二是紧扣民族工作主线,民族事业蓬勃发展。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积极向上争取民族宗教系统项目资金1283.3万元,共实施7个民族团结示范村。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持续开展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建成主题公园3个、主题广场3个、主题教育馆1个、石榴红主题街区1条,狮山镇红土田社区被命名为云南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州级命名示范家庭10户。三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领域和谐稳定。认真落实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坚决全面彻底抓好宗教工作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持续巩固佛教商业化、伊斯兰教“三化”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成果。狮子山正续禅寺被州委统战部命名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点。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宗教领域持续向好。强化民族宗教领域团结稳定形势研判,全年没有因民族宗教因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四是在办公室设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评先评优事项,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了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广泛接受群众监督。2022年我局在领导班子会议及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6次,安排业务人员参加省、州民族宗教委举办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舆情处置等业务培训以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3次。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示“96128”“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全年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投诉。五是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对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及行政审批项目,如: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拆除重建及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等的审批,我局均在时限要求内妥善处理完毕。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项目,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六是建立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值班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排查化解涉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的隐患和矛盾纠纷。不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征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开门纳谏,吸收改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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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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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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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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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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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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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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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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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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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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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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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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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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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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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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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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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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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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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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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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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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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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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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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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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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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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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在学习方面,工作人员兼职过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不到位,业务不熟练。二是在认识方面还存在一些偏差。少数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认为把民族宗教工作依法做好,做完即可,缺乏及时主动公开意识。一些业务股室认为政务公开是办公室的事,缺乏主动参与意识。三是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主动公开及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四是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公开方式、信息量等方面存在不足,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学习新网站政务信息的操作流程,科学合理设置公开事项,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重要性认识。围绕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夯实平台建设,确保政务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合规范促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等政府信息的公开解读力度,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方法举措。三是及时回顾梳理,定期补充完善。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丰富性、时效性,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开栏目更新的准确性。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落实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信息收集、审批、公开等长效管理制度,结合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防止出现死角和漏洞;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和引导,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高效性和实用性,相关股室密切配合办公室工作,做到分工协作,压实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