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县民族宗教局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年01月1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共6个部分。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发布在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ynwd.gov.cn/)。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联系(地址:武定县狮山镇中山路1号;联系电话及传真:0878—8712404:邮政编码:6516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县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和要点分工,制定下发《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大公开力度及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机制,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实现政府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组织落实到位。县民族宗教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苏兴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潘红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在武定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5条,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地方动态栏目发布信息19条,向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通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1次,局领导参加政风行风热线1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4件,协同县委统战部及时回应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网络舆情1次。

(二)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一是建立了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将本单位职能、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及各股室岗位职责;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民族宗教行政审批事项指南和流程、民宗系统重大项目信息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制订了各股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政务公开承诺、政务公开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四是制定实施细则。本着“规范、方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及公开目录,公开公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及时报告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互联网+政务服务”统领政务服务转型升级,着力网上服务、指尖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县民族宗教局已录入行政许可4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0项,行政给付0项,行政确认0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裁决0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内部审批事项2项,合计38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325项,“追责情形”共计504项。组织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州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证换证培训,审查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照顾项目(少数民族)资格审查表1685份,把好民族成分变更审核关。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18项监管事项,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督查”系统录入25条动态信息,办理一部手机办事通截屏7533条。全局10名公务员中,除2人于2021年9月、12月调入我局尚未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获得执法证外,其余人员执法证持有率为100%。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健全行政监督机制打下了基础。

(三)突出重点,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内容。围绕民族宗教相关政策及重点工作,只要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我们都做到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坚持“三公开”:涉及行政审批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干部职工应该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制定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相关的文件;二是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财务实际支出情况;四是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及民族宗教系统专项资金安排情况。五是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情况。六是局机关领导干部、各股室职责分工、年度考核、干部任免、职务调整等情况。

(四)探索形式,构筑政务公开的立体网络。为了增强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形成了一些政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一是充分发挥了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云南省民族宗教网等网络平台媒体作用,及时公开民族宗教领域动态信息。二是紧扣主线,突出重点,在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取得新业绩。2021年争取民族宗教系统项目资金1541.7万元。所有项目资金到县财政后,县民族宗教局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3次项目评审,及时下达资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并重点督促好15个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的组织实施。截至目前,省、州民族宗教委安排给武定的所有项目都已开工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实施率、完成率均为100%。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成果成效明显,制定出台《武定县进一步推动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武定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迎复检工作方案》,推动《中共武定县委 武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中树立标杆的实施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县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1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2个,省级示范单位32个、云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5个,州级示范单位176个、示范家庭30户、示范教育基地2个。三是着力强化宗教法治化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认真贯彻落实全州宗教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持续抓好宗教工作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按时完成全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及录入,按月报送宗教“一网两单”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抓细抓实宗教领域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卫生县城创建、巩固宗教领域专项治理成果及维护团结稳定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切实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等问题,发挥好宗教团体在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纽带作用。2021年春节前召开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人士座谈会6场次,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教职人员、专班工作队员、联系村组困难党员及信教群众共62人。在办公室设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县、镇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拟任人选相关情况,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了办事程序和相关要求,广泛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我局在领导班子会议及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6次,安排业务人员参加省、州民族宗教委举办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舆情处置等业务培训以及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4次。此外,我局还设立政务公开信箱,公示了“96128”“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及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直接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我局全年未接到回复件和任何形式的投诉。对涉及民族宗教事务服务管理及行政审批项目,如: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宗教活动场所危房拆除重建及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等的审批,我局均在时限要求内妥善处理完毕。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中没有收费项目,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印发《武定县民族宗教工作简报》信息,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法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局领导、股室负责人值班公示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及问题。不定期召开会议,广泛征求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开门纳谏,吸收改进,促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加之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广,导致有的信息未能得到及时审核和向社会公众公布,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个别股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培训力度仍需加大。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等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上一条: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下一条:武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