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监督村“两委”党务、村务事项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对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进行审查;
(三)督促村委会完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督促建立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台账;审核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
(四)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征求村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
(五)在换届选举时对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七)收集社情民意,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
(八)根据镇党委、纪委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完成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