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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民政社会救助工作

日期:2019年07月01日   作者:   来源:民政办    点击:[]

2019年6月22日召开全镇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狮山镇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长、村委会书记、主任、、镇站、所负责人参加,分管领导许副镇长对民政社会救助工作作如下安排部署。

一、临时救助:要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请各村社区人员在下村和进村入户当中,掌握本村、本辖区困难群众的动态,要积极开展“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要充分关注和利用各种网络、各种媒体的报道,及时了解掌握临时困难群众的需求,并及时填报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及审批表,如果是残疾、带病的附相关材料,要求每个月每个村社区上报临时救助不少于5户,贫困山区村不少于10户。上报材料不超过2页,附件材料印在审批表后面。

二、农村低保:从7月份开始,农村低保A类提高到317元/人/月,B类提高到243元/人/月,C类提高到169元/人/月,以《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文件为准,文件村社区协理员培训时的文件汇编里面有,要求加强动态管理,7月份安排一次大排查,这里重点说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各村(居)委在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中,要积极稳妥推进“按户施保”工作。除对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允许按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外,其它的都须按户施保。户与保障人数比例应不低于2的比例,例如:10户,保障人数应在20人或以上。二是要解决“漏保”问题。按上级民政部门提出的,“漏保”问题比“错保”问题更为严重,是属于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不作为,“漏保”风险更大于“错保”风险,因此,这就需要各村社区一定要准确掌握本村、本乡镇困难群众的动态,发现一人解决一人,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并做到及时有效。三是要突出保障最贫困群众。2017年下发的《武定县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武政办发[2017]22号)文件,对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3种重特大病和卫计15种病患者和三、四级精神病患者的困难贫困家庭要优先纳入保障(需特别提示,各村社区要认真梳理一下本辖区内因病、因残的这两类人,不要出现“漏保”现象)。四是要精准兜底保障对象,低保兜底主要是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并且要纳入A类施保。在动态管理中,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长期基本无变化的,至少每年复核1次;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至少每半年复核1次;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须每季度复核1次。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各自识别认定的标准、程序等,分别把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救助或帮扶范围,确保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三、特困人员救助:特困人员也就是原来说的五保户。《云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云民社救〔2017〕18号)文件,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范围、办理程序、供养内容都有明确规定,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工作要遵循个人申请与主动发现相结合的原则,要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7月份开始,特困人员的补助也提高到732元/人/月,还新增了护理补贴,集中供养人员的护理补贴一档是835元/人/月。各村社区要积极动员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到敬老院集中供养,目前敬老院正在提升改造,是我县今年纳入星级创评的唯一敬老院,7月初,全州星级养老院创评工作启动会将在我县召开,镇敬老院是会议观摩的一个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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