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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戈化玉帛 调解显神通调解 --插甸镇人民调委会调解简讯

日期:2024年02月19日   作者:朱来昌   来源:插甸镇政府    点击:[]

一场坟地纠纷、横跨两个村民小组、涉及一个村集体和一大家族、影响百余群众生产生活利益收成的坟山纠纷事件得以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代表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2024年1月10日的冬天,插甸镇辖区街子坡村集体建设万亩玉米种植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正常推进。朱某某家,坟地边上的树木被施工队挖倒了,赶紧向插甸镇派出所报案。插甸镇派出所民警接案后,及时出警处理。经走访调查与证据收集后确认,朱姓祖坟与插甸村委会街子坡村集体土地(有百年历史)相距10多米,一直来双方各自指认四至界限不清,导致多年的恩怨没有化解,坟左边有施工基础,还有被挖倒的一棵树,朱姓家族代表认为村集体施工的地界占用了朱姓家族的土地。朱姓家族的代表,要求帮助协调解决。

随后,插甸镇人民调解员积极介入,认真分析了该起纠纷的主要原因,意识到此案若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一场家族与集体之间的群体性事件(朱姓一方曾扬言要阻断现场施工)。镇调解员便立即启动了应急调解预案。同时,为便于协调家族与村集体之间的纠纷,调解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作了请示汇报。

1月24日上午,插甸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由调委会牵头,稳妥处置矛盾纠纷。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切入点,争取调解结案。在插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在镇纪委的现场监督下、插甸镇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所、城建规划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多家(部门)组成的调处小组,在镇综治中心开展调解。调解会上,双方剑拔弩张、各执己见,存在较大分歧,朱姓一方要求集体在原地恢复原状,并就挖倒的树进行赔偿损失;村集体一方认为现在的建设基础是以前老房位置,根本没有占用朱姓祖坟的土地,坚持以前的交接为准,互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深入到朱氏坟山现场进行勘查、研判,并就坟山有关情况仔细询问当事人,明晰坟山界至。现场勘查结束后,对双方当事人“背对背展开思想和情绪稳控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期间,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积极宣传《治安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典型案例,对朱姓一方提供53年土地使用证一事进行了法治教育,使其认识界限认定不清等事实。同时对村集体一方也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对其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亦进行了批评,同时动员其适度退让要求。

当事人进一步协商调解。从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的道德观念切入,以情、理、法相互融合的调解方法,引导双方达成协议。经过调解小组多次的法治教育和思想开导后,最终达成了调解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从新认定四至界限,从今往后、各自管理各自的土地、互不影响、互不干扰。这起跨两个村民小组的坟山纠纷成功化解,得益于人民调解员付出的智慧与辛劳。他们坚持以“人民调解为人民,化解矛盾一家亲”的工作原则,促使双方当事人化干戈为王帛,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灵活运用调解手段,为确保辖区的和谐稳定做出应尽的努力。双方代表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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