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插甸镇人大主席团召集县镇人大代表、领域分管领导、镇级有关职能部门就插甸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前,镇党委书记宋春宇和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候选人李葆文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并由李葆文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和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听取镇人民政府《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汇报。
插甸镇人民政府对贯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高度重视,将土地管理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及农业农村的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压实了各级的责任。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耕地流出图斑问题排查整改,亲自带头研究“一图斑一方案”并亲临现场指导图斑整改。为统筹协调发展,插甸镇出台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通过制止耕地闲置、撂荒;规范用地管理;严格土地巡查制度;层层明确保护责任;制订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方案等方式,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并且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识。同时有关职责部门加强土地监察执法力度,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零容忍”,确保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
此次执法检查,与会人员就条例内容和插甸镇实施情况进行了充分讨论,职责部门及分管领导同志对县镇人大代表提出疑问进行解答。并进行问卷调查和测评。
会后组织全体参加人员到插甸镇“芸岭鲜生”种植基地和整改中的龙虾塘等进行实地检查,并在实地就设施农用地和土地非粮化、土地非农化等问题的区分界定以及执法标准等进行具体说明,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对于土地执法的理解和认识,实地查看插甸镇贯彻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具体成效,翻看自然资源所工作台账,查看日常工作情况。
插甸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要求县、镇人大代表,就此次执法检查后,担起代表责任,认真履职,一是加强对耕地保护的宣传力度;二是及时制止或上报发现的破坏占用耕地行为;三是对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持续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