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机经销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农机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春耕生产,4月11日,发窝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组织农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农机经销企业开展检查排查。
检查工作人员就“四个方面”对发窝街农机经销企业门市部进行认真检查排查,并详细询问相关内容。
一是销售资格方面: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有效、经营活动是否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二是销售产品方面:是否符合国家安全管理规定、是否符合第三阶段排放标准、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是否销售“三无”产品;三是管理台账方面:是否以拖拉机名义销售其他车辆、进、销、存台账是否规范完备、是否有完善完整的“三包”服务档案;四是安全制度方面: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产品安全操作培训,是否进行安全宣传、签订安全承诺书、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防范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
此次工作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少数农机经销商在经营中存在未能及时完善进、销、存台账,农机财政补贴标志及有关规章制度未能在经营场所悬挂醒目位置,未能建立完善“三包”服务档案和完整的“三包”服务登记簿、配件服务登记簿及服务人员名册等问题。检查工作人员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这些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并对经销人员进行了农机安全政策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机消费环境,让广大农机消费者满意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