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是乡镇最基层的管理者和服务者,是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执行者和落实者,他们身兼数职,在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带领带动农村和农民群众增收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武定县高度重视村干部的培养和管理,财政部门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优先保障村干部报酬补助及时足额发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以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建立健全统一的村干部报酬补助标准。根据《武定县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工作方案》规定,全县统一了村委会干部正职、副职(含村监委主任)、社区干部“一肩挑”和非“一肩挑人员工资待遇报酬补助标准,如社区干部“一肩挑”每人每月3140元、非“一肩挑”正职每人每月3040元等。另外,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都按一定的标准予以统一。
建立村干部报酬补助统一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在编制预算时,除了按实有人数统一标准预算外,还通过整合其他几大员的各项补助补贴,基本实现村干部正职不低于4500元、副职不低于3500元和委员不低于2500元的政策标准(含保险补助部分),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全县村干部报酬和待遇补助得以落实。
建立统一的村干部报酬补助兑现机制。按照乡镇上报、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核准,县财政局及时足额拨付的原则,实行县乡联动,“统一发放时间、统一发放方式、统一动态调整、统一绩效兑补、统一发放表册、统一联审联批”要求,认真落实村干部待遇保障政策,2025年1至5月,全县合计发放11个乡镇136个村(社区)干部工资3223人次1168.77万元,确保全县村干部报酬补助统一、规范和有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