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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税务局:“三举措”同向发力 强化日常申报管理 夯实社保费征管基础

日期:2025年05月14日   作者:李杨   来源:武定县税务局    点击:[]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税费征管“强基工程”,打造高水平效能税务,推动形成“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格局,武定县税务局以纳税申报为切入点,紧盯关键环节,“三举措”同向发力,进一步夯实社保费征管基础。

一是树牢税费皆重意识,思想认识到位。武定县税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税费皆重”理念,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服务基础工作的必要性。在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背景下,要树牢“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工作理念,积极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做好税费同征同管,推动社保费积极融入税收征管。以纳税申报为切入点,武定县税务局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管质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社保费融入“大征管”工作格局。

二是摸清费源底数结构,管理分析到位。武定县税务局按月根据社保费报表和单位预处理信息查询清册,逐步清理并做实参保户数、人数,定期开展辖区内费源调查工作,全面掌握社会保险费费源结构和分布情况,建立监管台账,动态跟踪分析申报缴费、费源变动、缴费底数、征收潜力,进一步强化费源管理。同时,做好社保费收入分析,根据每月收入分析情况对辖区内社保费征缴进行比对,及时了解缴费人费源变化动态,把管理工作抓在日常、做在经常。

三是加强日常申报管理,催报催缴到位。每月征期结束前10日内,武定县税务局社保非税股及时筛查“应申报未申报清册”并发送两个税源管理分局,采取电话、短信提醒提示、上门辅导引导等方式稳妥督促,提高申报质效。特别是对未按时、未全员、未全险种申报的用人单位进行跟踪管理、重点监控。每月征收期结束前5日内及征期结束后5日内,及时筛查“申报后未缴款的用人单位清册”发送至税源管理分局,及时开展催报催缴并对未申报或未缴费原因开展综合分析,采取合理有效措施进行催报催缴。2025年以来,武定县税务局社保费缴费质效不断提升。武定县税务局将持续用好“小切口”撬动基层社保费治理“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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