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强化派出所“主防”职责、提升主防质效,结合武定辖区实际情况,按照上级工作相关指示精神,2月17日,武定县公安局聘请楚雄州公安局派驻武定县高桥镇十九名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民警)担任高桥派出所社区民警,履行社区民警工作职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夏文贵出席仪式并向聘任的19名社区民警颁发聘书,高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锦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建林及参加仪式。
担任社区民警的驻村队员要履行好“法制宣传员”、“信息收集员”、“纠纷排查调处员”、“综治督导员”、“维稳联络员”,“五大员”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任务:一是切实担负起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防盗、防诈骗、防黄赌毒、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项政策和应急救援知识,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能力的责任;二是切实担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帮助村居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置在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三是切实担负起稳定社会治安的责任,帮助协调所挂村组解决治安问题,做实乡村基层治理工作,推动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实现刑事、治安案件 “少发案”、“零发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显著上升。四是切实担负各类信息收集、汇总责任,加强“一标三实”信息的采集、更新、维护,确保数据鲜活有效;加强重点人的管控工作及服务群众工作。
通过聘请州公安局派驻武定县高桥镇的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兼任社区民警,实施“改身份”和“添身份”的创新举措,进一步夯实其所在村组的基层基础工作。这一举措旨在改善农村地区治安状况,有效遏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畅通警民沟通渠道,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推动社区警务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为武定乡村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