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工作发表的重要论述和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人民政府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和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全县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全面摸排“找到人”。“找到人”是扩面的首要任务,武定县通过数据比对、入户调查等途径摸清基本养老保险法定参保人群中已参保及未参保人员底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底数、可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点扩面对象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符合参保条件但还未参保人员、已参保但未缴费人员、城居保只缴纳200元档次人员、村干部和村医等可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点扩面对象人员等各类群体,并建立人员台账,及时跟进开展参保和缴费动员。
抓住重点“盯住人”。通过摸排“找到人”以后,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紧紧盯住各类人员中的重点群体,逐户逐人摸清分析他们的年龄情况、收入条件、参保意愿等情况,根据每个群体、每个人的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措施做好扩面和缴费动员引导工作。在城居保只缴纳200元档次人员中重点紧盯村组干部、乡村医生、农村党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护林员等按月领取财政补贴群体以及他们的家属,作为重点提质增效对象开展缴费提档补差动员;紧盯村四职干部、乡村医生、有1人以上长期稳定就业家庭、烤烟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经济收入较为稳定、条件相对较好的家庭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重点扩面对象,建好“一户一档”重点对象实名库并重点开展参保扩面动员,着力实现“一户一职保”工作目标。
强化宣传“吸引人”。进一步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持续加大养老保险扩面提质增效政策宣传,提高政策覆盖面和知晓率。持续深入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深入村组、深入农户,开展“大水漫灌”式的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解读,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方式讲清楚政策、算清经济账,对重点扩面提质对象要不厌其烦地动员引导,重点回答好群众关切的“为什么要参保、为什么要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什么要选择高档次缴费、为什么要长期缴费”等问题,引导群众转变陈旧思想观念,增强风险意识,让大家从“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及早参保”,调动参保人群参保缴费积极性,将更多的人纳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吸引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群体里面来,让更多的人积极主动选择较高档次标准进行缴费。
落实政策“稳住人”。在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中,做到宣传好、落实好各项保险补贴补助政策,比如:村四职干部正常参加养老保险并缴费的每人每年可享受1000元的财政补贴;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或者参加城居保选择30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每年可享受卫健部门发放的缴费补贴;符合参保补助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继续享受养老保险缴费政府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完全失地1300元/人/年、部分失地1000元/人的标准兑付政府补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按照当年最低档次缴费金额的40%兑付政府补助;充分发挥狮山镇狮山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助试点的示范作用,推广引导更多收入比较稳定的村(社区)积极落实村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针对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要严格落实财政代缴和补贴,切实减轻群众缴费负担;严格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贴等援企稳岗政策。通过宣传和落实各项缴费补贴补助政策,让更多的参保群众稳定参保不断保、逐年缴费不断缴。
严格执法“保护人”。加强与劳动保障、税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数据共享,落实社保、劳动保障监察、税务等部门的监督稽核联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加强对企业等用人单位的督促检查,督促各用人单位尤其是企业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主动参保、全员参保,确保规范用工、依法参保,充分保障广大劳动者合法的社会保障权益。
截至目前,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0.4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1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05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中,本年度实际缴费人数113259人,实际缴费人数占比(缴费阶段人数实缴率)86.72%;最低档次200元缴费人数103363人,占比91.26%;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人数8381人,占比7.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完成21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