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哥,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大家把话说开了就没有怨气了,以后小一辈还要相处呢。”
“小武,老张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你也得考虑他的难处”。
“刚刚说的这些,话糙理不糙,大家都是邻里邻居,相互退让一步,这件事情就处理好了。”
这是近日发生在狮山镇调解中心的一幕,狮山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综治办和村委会正在调解一起相邻排水纠纷。
纠纷情况
张某与武某系同村人,两家毗邻而居。武某建起新房后,在自家楼顶搭建了一个简易遮雨棚,但因与张某家的房屋距离太近,结果每到下雨天,雨水就会顺着雨棚檐口全滴进张某家中。时间长了,顺流而下的雨水把张某“滴”心烦了,张某遂要求武某拆除遮雨棚,双方多次协商但迟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便有了隔阂,逐渐演变为多次争吵,邻里关系急转直下。无奈之下,张某来到镇调解中心请求帮忙,要求给个公道。
调解过程
收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一面向周围邻居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向村委会、村组干部详细了解前期调解情况;另一面实地查看双方的房屋布局和滴水情况,核实双方的建房情况、檐口性质等,为调解做好基础准备。
调解现场,张某一家情绪激动,“房子是我们家先建的,当时我家是把滴水留够的,他家建房不留滴水,雨水全淌在我家院子不说,还溅到我家外墙上,以后房屋墙面出现渗水的责任谁来承担?”武某则表示,“我们也不想闹成这样,但是他家一定要我家把雨棚拆了,拆了也影响房子啊。”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以乡情、邻里感情为落脚点,从法律、道德、乡风民情等角度出发,分别采取“背对背”“面对面”的方式,一方面依据双方提交的土地使用证指明各自占有的宅基地面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法律问题进行释法明理,告知武某屋檐滴水对张某的房屋造成了影响,不仅损害了张某的物权,如果滴水问题得不到妥善处理,今后对张某房屋造成更大损害时,对双方的伤害也会越大;另一方面以“六尺巷”的民间故事,讲明邻里和睦相处的重要性,劝说双方邻里相处要以和为贵,让其明白“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
听完调解员的明法析理,双方当事人在思想上均有所松动,调解员趁热打铁,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沟通换互解、以情理促互谅,并提出了两个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菜单”形式供双方当事人选择。
调解结果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安徽桐城“六尺巷”的故事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成为邻里间礼让的佳话。而今在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员的巧妙化解下,推翻了隔阂在张某与武某心中长久的“墙”,双方当事人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相邻排水纠纷得以成功调解,让“六尺巷”故事再次上演……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继续履行;8.赔偿损失;9.支付违约金;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1.赔礼道歉。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经验体会
矛盾纠纷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是群众急难愁盼的“汇聚点”。狮山司法所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提升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专项活动中,积极顺应社会治理新趋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心系群众,主动作为,化解矛盾,将被动处理转变为主动化解,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