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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七举措”扎实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日期:2024年06月20日   作者:黎学荣   来源: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今年以来,武定县认真贯彻落实好《楚雄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新就业形态企业用工行为,防范化解劳动纠纷,优化劳动保障服务,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质量,集中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促进形成多部门合力,齐抓共管,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扎实推动全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落地。

营造良好宣传氛围。通过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工作微信群和武定县劳动合同备案QQ群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意识。

完善配套设施。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了《武定县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通报,必要时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风险监测研判、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办公等工作制度,理清工作流程,多方协同治理。

示范标兵做表率。武定县新就业形态企业有74户,把快递行业的云南京邦达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京东快递)、云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武定分公司(顺丰快递)、网约车行业的武定快旅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武定县新业态企业规范用工的示范标兵,为督促各企业合规用工做表率。要求其余企业向这3户企业学习,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一一组织走访指导企业准确理解政策。

督促企业规范用工。对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指导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依法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整改和规范;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平台企业依法使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与劳动者签订非全日制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口头协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引导工会组织、行业协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推动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制度保障范围;督促企业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资收入水平调查和监测,及时发布职业薪酬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企业科学设定劳动者劳动报酬,建立劳动报酬合理增长机制。

提升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督、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着力在快递物流、电商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集中的行业、区域,结合实际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妥善调处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提供组织保障。

开展专项劳动保障监察。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时约谈、警示、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企业,整治企业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的行为,指导督促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及时处理涉新就业形态违法违规用工问题线索,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督促整改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 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后续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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