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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公安局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学习会议

日期:2024年05月11日   作者:指挥中心   来源:武定县公安局    点击:[]

2024年5月6日,武定县公安局组织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四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及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余捷主持系列学习活动并讲话。

本次读书班采取领导领学、个人自学、集中研学、专题辅导等形式进行,共2天。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杰全同志就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辅导。

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杰全同志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进行领学研读,围绕新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对照学习,全面深入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拧紧思想发条,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在集中学习过程中,民辅警聚精会神,全神贯注,边听边记、边学边思,集中学习取得良好的效果。

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余捷同志对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出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党员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以严明的纪律锤炼过硬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的现实需要。全县公安机关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二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一是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准确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把党纪学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大学习·周一学习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内容,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要突出系统性、典型性、准确性,全面深入地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切实真学实学、学有质量、学出实效,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二是要抓好以案促学,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注重挖掘和宣传遵规守纪、担当干事的正面典型,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用“案中人”点醒“梦中人”,让党员干部切实感受到纪法就在身边、教训就在眼前,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三是要抓好监督检查。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抓好“重抓日常、严管经常、随机抽查、精准督察通报、有责严肃追责剖析、无责及时澄清说明”六项严管举措和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咬耳扯袖,对违反党纪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用铁的纪律打造铁警队伍。

三要强化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把纪律存之于心更见之于行,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衔接起来,与推动十五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起来,与推进全年公安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不断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做到统筹安排、互相促进、有机结合、共同推进。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权力观,坚持求真务实、敢做善为,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以严明纪律保障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陈正恒、交警大队大队长谢正军、狮山派出所教导员李晓元分别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公安部六项规定”作交流发言。

县局党委班子成员,县局全体民警、职工及辅警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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