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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强基】“缓刑”也是刑 且“刑”且珍惜——武定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法治教育宣讲活动

日期:2023年06月05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司法局    点击:[]

为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着力提升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5月30日,武定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以《“缓刑”也是刑,且“刑”且珍惜》为主题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全面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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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围绕“你在接受社区矫正后有什么感受?为顺利解除社区矫正,更好融入社会,今后你该如何做?”等问题轮流进行发言。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严格服从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摒弃不良习惯,加强自我约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随后,工作人员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 《云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立法背景和意义,结合上述法律法规重申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和义务,重点强调了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服从监管,争取顺利度过矫正期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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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工作人员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组织观看了“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片”,并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定义、处罚力度和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重点讲解。要求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认清酒后驾车对个人、家庭及社会安全产生的严重危害,并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了拒绝酒驾、醉驾、危险驾驶倡议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承诺书》。最后,工作人员通报了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案例,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特征、犯罪形式、刑罚处罚等进行了解读,让矫正对象了解到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账号等出售给他人,这些看似简单轻松获取高收益的行为,很有可能就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不能贪图小利,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此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法治教育宣讲活动,聚焦社区矫正对象法治需求,对其开展专业普法、精准普法,不仅进一步增强了其认罪悔罪意识、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还通过社区矫正对象现身说法、以案释法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案例敲警钟,帮助他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消除行为恶习,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实现社区矫正“矫心”“正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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