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定县司法局发窝司法所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现村民张某某(男)和张某某(女)存在婚恋纠纷,有治安隐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与村委会调解主任共同协商,主动介入,于2023年2月7日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发窝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协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得知双方为同居关系,在同居期间育有一子。同时,女方情绪波动较大,很难配合。
经过乡、村组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及家属的说服教育下,当事人双方各自承认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双方都做了表态:今后一起好好生活,照顾好家庭和孩子。最终,双方达成和好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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