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以来,武定县高度重视,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一是听取汇报。县委常委会听取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信访工作条例》以及第九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2次,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听取信访相关工作情况2次,认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武定实际,制定全县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工作方案。
三是学习宣传。组织聆听上级宣讲《信访工作条例》5场次、专家系统解读3场次、集中学习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0份。
四是组织保障。县信访局党组书记兼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兼任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五是全力创建。对标对表,按照十二条标准要求,逐条细化措施,逐一落实落地,全力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