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武定县秉承“以调为主,调裁结合”原则,坚持简易案件灵活办,复杂案件精细办,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化解风险,较好地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是构建多元化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大格局。武定县劳动争议仲裁院仲裁员采取下基层、到企业宣讲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册和邀请企业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现场座谈、互动交流等方式,多方位防范和化解企业用工风险,对现存的企业用工问题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规范化的用工制度,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非公有企业商(协)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作用,形成乡镇基层调解组织为主,企业、行业等调解组织为辅,相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运用多种方式来共同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
二是健全和完善仲裁预警和建议机制。充分发挥仲裁程序“简便、快捷、低成本”的优势,通过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约谈、送达调解建议书或仲裁建议书等方式,加快承办拖欠工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伤待遇等突出类型争议案件、集体争议案件的办案进度。建立健全仲裁预警、建议机制,就仲裁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重大用工隐患,可能引发集体争议的情况,由仲裁部门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信息预警或向企业提出规范用工建议,通过主动监察或企业自行改善的方式化解集体争议隐患,提升争议预防化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加大“以调促和、调裁结合”快速办案工作力度。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简易劳动争议案件,经当事人确认后,实行案前建议调解和案中预约调解及庭审强化调解机制,当日立案,当日向企业送达调解建议书,尽快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对于调解未成的争议,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和庭审结束后,依据当事人意愿,结合案情,告知双方当事人按裁决程序进行裁决存在的风险点,依法组织再调解,极力促成调解。
2022年1至4月,共收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案件18件,调解成功18件,调解率达100%,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