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新闻动态 >> 部门动态

调解施“良方”,“对症”化矛盾——万德司法所联合万德村委会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日期:2022年03月10日   作者:尹丽   来源:    点击:[]

2月26日,万德司法所干警联合万德村委会干部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充分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案情回顾

因积雪压断吴某种植的桉树枝,张某的太阳能被折断的树枝砸坏。双方对赔偿主体及金额争执不下,村委会干部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双方当事人便请求万德司法所调解。

(图为被桉树枝砸坏的太阳能)

调解过程

接到调解申请后,调解员同万德村委会干部一同到实地详细了解情况,精准把握纠纷切入点:吴某虽承认张某的太阳能是被自家的桉树枝砸坏,但坚持认为树枝被积雪折断属于自然灾害,太阳能被损坏是意外事件,因此不应该承担赔偿赔偿责任,张某则要求吴某更换太阳能,由此造成的各项损失都应由吴某承担。双方因赔偿费用各不相让,情势剑拔弩张。

调解员得知双方当事人系同家族成员,张某之前就对吴某种在自家房屋旁的桉树颇有微词,认为这不仅影响采光还有安全隐患,此次太阳能被损坏,张某更是火冒三丈,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

调解员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吴某种植桉树后应尽到妥善的养护义务,对枝丫进行定期修剪,此次下雪压断树枝造成张某的太阳能损坏,吴某存在一定的过错,理应向张某进行相应赔偿。与此同时,调解员还充分告知各方当事人诉讼程序以及诉讼风险等事项,再引导双方从诉讼成本、个人精力等多方考量,希望各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而村干部及双方的亲友则从邻里和睦相处的角度出发,从道德和人情各方面对双方进行疏导和劝解,努力消除隔阂。

(图为纠纷争议现场)

调解结果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在亲属及村干部的劝说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打开心扉,互相退让,现场签订了调解协议,赔偿款当场履行。

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表示:“多亏你们耐心调解,我们才不至于撕破脸,以后还能交往。”至此,一场因下雪导致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得到了妥善处理,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

以案释法☞

在大风、雨、雪来袭的情况下,经常发生林木折断砸坏建筑物或物品的情况,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也通常引用民法典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主张责任阻却。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是人力所不能抗拒的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不可抗力必须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且应当是造成房屋或其他物品损害的唯一原因,才能成为林木所有者或管理者主张自己没有过错应当免责的法定事由。

实践中,只要发生风、雨、雪等自然灾害且引发了损害后果,当事人经常会简单认为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应一律免责,而容易忽视不可抗力对损害发生起到的实质作用及参与程度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知林木折断损害纠纷适用过错推定归责原则,即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亦有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枯树所有人、管理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上一条:云南精益律师事务所到武定猫街开展“学雷锋律师服务周”法律咨询宣传活动
下一条:“开学第一课,法治护航成长”猫街司法所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