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武定县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粮食安全思想意识,全力做好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补贴兑付工作。武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项补贴兑付工作,于7月4日紧急召集财政、农业农村、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调、集中调度,全力做好补贴兑付各环节工作,要求做到县乡村组协同配合,财政、农业农村、业务银行部门联动,内业外业同步推进。
二是精准确定补贴对象。武定县严格按照《云南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严格把握政策尺度,精准确定补贴对象: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对象,真真实施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精准识别补贴发放对象。
三是认真核实补贴面积。武定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准确把握“实际种粮”这一政策要点,认真核查“种与不种”,专业区分“粮与非粮”,仔细核实种植面积,通过两周的努力,全县共核实补贴面积326949.59 亩,其中:水稻33893亩、玉米261906.57亩、马铃薯6590.63亩、其他粮食作物24559.39亩,据此测算确定全县亩均补贴标准为11.85元,为补贴发放提供了依据。
四是严格规范补贴程序。补贴对象面积经村组干部外业核实一村就及时公示一村,完成补贴对象面积的一次公示,同步由乡镇财政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将补贴数据录入到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各个乡镇补贴对象面积全部核实清楚后上报县级,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县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全县补助标准,并联合下发补贴资金文件,下达拨付补贴资金到各乡镇,乡镇财政所完善补贴数据,导出补贴资金兑付名册,交由村组再次进行补贴二次公示;之后由乡镇财政所将补贴数据推送给业务银行(农村信用社),通过校验补贴对象数据信息、批次修改完善,最终完成补贴资金兑付。
7月21日全县圆满完成了经农民补贴网络信息系统通过“惠农一卡通”兑付补贴,兑付补贴资金387.45万元,减少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补贴资金兑付程序规范,机制公平、公正、透明,减少了补助资金的中间流通环节,有效地杜绝了截留、抵扣惠农补贴资金的问题,高效、便捷的将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调动了全县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积极性,真正落实了“把自己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这一粮食安全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