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县政府办公室、县民政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关工委、永宁村委会等单位100多人,在永宁村委会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在本次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入村、入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未成年人成长问题,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咨询解答220多人次。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将在宣传月期间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合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