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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日期:2021年04月13日   作者:唐涛   来源:武定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为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交通运输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推进县交通运输依法治县建设,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按照中共武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决定的通知》,县交通运输局利用局务会,干部职工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国务院新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 定》(第730号令)进行集中学习。对《规定》新修订部分进行解读。

通过学习,让交通运输局全体干部职工接受了一次普法宣传教育,明确执法责任,特别对于符合规定情形的知识产权领域违法案件和公职人员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严格依法办理。对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的落实落细。为今后我局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切实提升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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