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云档发【2021】6号文件《云南省档案局关于2020年度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认定和复查情况的通报》,武定县公安局档案工作顺利通过省档案局规范化管理示范复查。


近年来,武定公安档案管理工作在通过云南省档案管理工作示范化认定的基础上,没有止步不前,而是以此为新的起点和契机,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的一系列要求,严格做好档案的收集、鉴定、分类、编目、保管和开发利用,为武定公安工作提供了大量详实有价值的历史资料依据。为继续巩固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使武定县公安局机关档案管理工作向科学化、现代化目标迈进,根据《云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档案复查办法》的通知要求,武定县公安局逐年逐项进行认真自检自查,最终省、州、县档案管理部门通过逐级严格复查后认为符合示范化复查单位标准,并发文通报全省。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为做好县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复查工作,武定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采取“四项举措”全力支持保障示范复查工作。
一是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织领导有力。武定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始终把档案管理工作列入每年绩效工作同考核,并成立了由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其余党委班子为副组长,各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协调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管局领导在每周一例会学习大会上多次组织全局民警、职工学习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牵头制定完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协调添置了档案工作硬件设施。具体工作中,指挥中心领导负责抓细抓落实,督促落实各项档案管理工作措施。档案专管民警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编目、归档、利用等日常工作,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措施,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平稳提供了大量详实有价值的珍贵历史资料。
二是各部门思想统一,精准务实重视档案常态化管理。公安档案管理工作涉及到各警种、各部门的方方面面,全局民警、职工思想统一,大力支持档案管理工作。各警种、各部门严格按照《武定县公安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凡是反映本机关职能活动和自身建设基本历史面貌,次年年初各警种、各部门就将上年的档案资料及时交局机关综合档案室整理归档。若遇到一时难予鉴定归类的文书档案、专业档案、科技档案、实物档案、声像档案,县局及时商请县档案局安排业务人员到县局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帮助,组织各警种、各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到上级档案管理部门参观、学习请教,使档案资料及时精准分类、规范入库归档,把档案管理工作最大努力向科学化、现代化目标迈近。
三是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完善档案管理措施制度促规范。结合武定公安工作实际,武定县公安局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设立了局综合档案室,负责整理局机关内部形成各类档案资料,并设有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工作顺利有效开展。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武定县公安局修订完善了《武定县公安局档案保密制度》、《武定县公安局档案查阅利用制度》、《武定县公安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武定县公安局档案管理人员岗位制度》、《武定县公安局档案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制度》、《武定县公安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了查借阅登记簿、温湿度登记簿、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等工作机制,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了依法有章可循,按制度规章办事,严格执行好档案管理示范化各项工作要求。
四是工作保障到位,县局全力支持档案工作规范化示范认定和复查工作。近年来,武定县公安局为执行好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要求,保障档案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在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基础上,在经费投入上给予全力支持保障,凡在档案管理工作中需要开支的相关费用都给予优先安排。在新建综合业务技术用房时,专门设计了档案库房、档案查阅室、档案整理室、档案员办公室等档案用房共164.16平米,购置安装好档案密集架,添置了计算机、打印机、档案管理软件等设备,为档案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武定县公安局档案管理工作被确定为省级档案管理示范单位以来,严格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档案管理部门关于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的部署要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档案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的目标还有差距,在档案编研成果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下步工作中,武定县公安局将进一步增强全局民警、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意识,加强制度和系统控制措施落实,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档案数字化工作力度,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对各基层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不断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使档案工作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好公安实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