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武定县不断加大涉农资金整合统筹协调力度,不断规范整合程序,真正做到了以项目整合资金。2020年全年共整合涉农扶贫资金54766.43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909.15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23878.03万元,资金全部于11月底分配下达到项目单位,达到省州关于资金支出任务目标。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方面30061.54万元、农村产业扶贫方面16599.19万元、农村危房改5283.00万元、农村环境整治方面2000万元,其他扶贫方面822.70万元。具体统筹整合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收文审批。在接收到上级资金指标文件后,经局领导审批后第一时间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政府办上报《武定县上级脱贫攻坚源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下达到县通知》,使其充分了解掌握全县扶贫资金到位情况。
二是强化项目审批。项目资金审批首先由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牵头部门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批复、项目绩效目标后发起审批,填报《武定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审批表》,经县扶贫办进行审核、县财政局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具体资金指标后,报经县人民政府分别由项目实施单位分管县领导、县分管脱贫攻坚领导、县分管财政领导审批,并最终报县长完成审批后,由县财政及时执行项目资金下达。
三是强化流程监督。主要对资金审批和项目实施及绩效执行实施监督,确保每个环节审批不堵、执行到位、落实有力。
四是强化资金支付。在执行完审批程序后,县财政及时足额下拨资金,并通过督查通报形式确保资金支付进度快速足额进行资金支付。
通过审批流程逐层把关,高效流转,高位推动,切实做到涉农资金应整尽整,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