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县委副书记、县长沈海燕主持召开武定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武定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武定县“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市场化竞争配置方案(送审稿)》;听取了武定县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武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级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武定、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楚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实践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准有力做好中央及省州级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统筹抓好污染防治攻坚、生态保护修复、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提升生态治理效能等任务;要注重“提质”和科学优化林分结构,坚持适地适树,积极营造混交林,不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和造林质量,努力建设全域森林城市;要全面落实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坚决打赢新一轮防火期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充分将经济与社会价值融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特色产业,不断厚植“绿色家底”,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培育武定绿色发展新动能。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文件,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