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武定县召开了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政府督查室主任潘在华同志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廷质同志、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闻永光同志、涉及土地例行督察整改的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国土资源局股室长以上干部。
会上,国土资源局局长闻永光同志对我县土地例行督察总体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做了汇报,对具体问题整改工作推进情况作了详细说明,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具体整改措施,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一对一交办给相关部门,并对整改时限进行了强调和要求。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廷质对9月10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在昆明召开的《2018年云南省土地例行督察情况通报会》和11月2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召开的《楚雄州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的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要求我县要加快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11月20日前确保各类问题个数、涉及资金、面积整改必须达到90%,兑现州人民政府在全省土地例行督察通报会上对省人民政府、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成都局的整改承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廷质对如何做好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发现问题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是我县当前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强化‘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好各自职责。按照督察意见书的要求,把问题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县政府督察室主任潘在华同志总结会议并提出要求:各涉及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的部门和乡镇,要认真落实周常务和闻局长提出的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政府督查室将不定期到各部门、乡镇进行督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