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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形象歌曲征集公告

日期:2020年06月18日   作者:   来源:云南楚雄网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楚雄彝族自治州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打造楚雄“中国彝 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品牌,大力宣传楚雄形象,让更多的人认识楚雄、热爱楚雄、记住楚雄,特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楚雄形象歌曲。

一、征集范围

本次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形象歌曲,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机构或个人不限。

二、征集要求

(一)歌曲主题:本次征集活动以“聚焦新时代、打造新楚雄”为主题,歌曲创作内容健康向上、催人奋进,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又具有楚雄鲜明的民族文化色彩,达到思想性、艺术性、民族性、群众性完美结合。

(二)词作要求:主题鲜明,用词精准,彰显本土元素,融合楚雄的历史、人文和地域特色,积极健康、用词精准,词句生动、合辙押韵、优美上口,突出时代精神,符合大众的审美情趣。

(三)曲作要求:旋律优美和谐,节奏明快流畅,具有鲜明的楚雄本土民族音乐元素,雅俗共赏、催人奋进,易于传唱,魅力持久,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强烈的时空穿透力和浓郁的艺术特色。

三、投稿要求

(一)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作品雷同的按投稿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时间在前的投稿者作品确认参评。

(二)歌曲名称由创作者自拟,报送稿件须为电子稿,简谱或五线谱均可。但必须是词曲兼备的完整稿件。本次征集活动由于时间紧,概不接受单独的词或曲。

(三)应征作品时长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6分钟。

(四)投稿者应提供所拟“楚雄彝族自治州形象歌曲”的创意说明(200字左右),同时提供作品完整的标准录音小样(320kbps的mp3音频文件)。

(五)机构或个人投稿需注明:作者(集体、个人)姓名、性别、民族、艺术经历、证件号码、详细地址、邮编、证件号码(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手机)。

四、征集截止时间

征集活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稿作品,2020年7月30日截止(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五、评选方法

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实施,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匿名评审,在规定的时间内收齐作品,7个工作日内评选出6首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2首优秀作品、4首入围作品,并予以公布。

六、奖励办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的楚雄形象歌曲设优秀作品2首,每首创作补助8万元(税前)。入选作品4首,每首创作补助2万元(税前)。

七、说明事项

(一)入围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未经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如出现作品侵权,由创作者负责。

(二)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的稿件恕不退稿。

(三)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征集活动的各项规则。评选结果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

八、投稿方式

(一)本次征集活动投稿方式,采取纸质与电子文档同时投稿。

(二)征集作品邮寄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邮编:675000

邮箱:cxzxxgq@163.com

联系人:王建芳

电话:0878--3120470(办公室)

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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