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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定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公告

日期:2019年06月26日   作者:   来源:县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24日至7月24日,县委派出5个巡察组,采取“一拖一”的方式,对县委宣传部党支部(含县文联)、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县公安局党委(含县交警大队、县看守所)、县供销社党组、县信访局党组、县司法局党组、县残联党组、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县地震局党支部等9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及扫黑除恶专项巡察。

本轮巡察是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州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履行巡察主体责任,立足巡察职能工作定位,结合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统筹考虑作出的决定。

各巡察组将坚持突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增强“四个意识”,联系“四个全面”,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高度,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开展巡察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党组织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当两面派、做两面人等破坏政治生态;是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贯彻上级扫黑除恶决策部署;是否严格履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助推扫黑除恶任务落实;是否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组织纪律,在扫黑除恶等工作中存在履责不力或徇私舞弊等问题。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选人用人以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中央、省州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县委“1133”战略部署情况,“五个年”、“十个一”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是否存在脱离群众、对群众诉求漠不关心等问题;是否存在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敛财、乱发津补贴等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方面问题。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其中重点是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下一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分别开通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征求意见箱、信访接待室,并公布通讯地址,主要受理9个党组织12家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中共武定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中共武定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监督举报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

组 长:杨丽荣

巡察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支部(含县文联)、

县融媒体中心党支部

举报电话:13354691227

电子邮箱:Wdxxcz05@163.com

通讯地址:武定县中山路1号县委县政府六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县委第二巡察组

组 长:朱海成

巡察单位:县委政法委党支部、县信访局党组

举报电话:15393906867

电子邮箱:Wdxxcz02@163.com

通讯地址:武定县罗婺路1号县人民法院办公楼三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县委第三巡察组

组 长:付光新

巡察单位:县公安局党委(含县交警大队、县看守所)

举报电话:15368550517

电子邮箱:Wdxxcz04@163.com

通讯地址:武定县元武路县公安局办公楼五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县委第四巡察组

组 长:许 明

巡察单位:县司法局党组、县残联党组

举报电话:15368541727

电子邮箱:Wdxxcz03@163.com

通讯地址:武定县静城路县残联办公楼三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县委第五巡察组

组 长:崔娅丽

巡察单位:县供销社党组、县地震局党支部

举报电话:15398788767

电子邮箱:Wdxxcz01@163.com

通讯地址:武定县中山路15号县供销社办公楼五楼县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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