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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对象的一封信

日期:2018年12月1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感谢您阅读这封信。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迄今为止,我国已开展了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经济普查的目的是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2019年1月至4月期间,将入户进行普查登记。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部署,楚雄州与全国全省同步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全面摸清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推进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建设中国彝乡、滇中翡翠、火红楚雄具有重要意义,对于全州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普查不仅关乎国家发展、地方发展,也关乎每一位公民和法人的发展。按时、如实地报送经济普查资料和数据是每个公民和法人应尽的义务。经济普查需要您的配合和支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将会对您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严格保密。经济普查取得的资料和数据,严格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经济普查,利国利民。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完成楚雄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为推进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楚雄篇章努力奋斗。

衷心感谢您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 迟中华

     2018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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