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考、高考将至,正值初夏,气温急剧升高,食物易于滋生细菌,发生食物中毒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取得理想的成绩,楚雄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5年中高考期间校园食品安全温馨提示:
一、广大考生及考生家长用餐应注意。考生应尽量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如确需外出就餐或外购食物的应做好相关防护。1.外出就餐。应选择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单位、路边摊。慎食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不食用四季豆、野生蘑菇、发芽土豆、鲜黄花菜等易引起身体不适的食品,不生食海产品,不购买“三无食品”。2.家庭用餐。使用新鲜食材,加工烹制时,食物加工用厨具、容器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用时令瓜果前要充分浸泡、洗净并尽可能去皮后再食用。3.网络订餐。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物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可对食物二次加热。4.外购食品。应到具备相应资质、贮存条件较好的正规商场和超市,选择标识清楚、包装完整、感官正常、在保质期内的食品,不购买或食用“三无”、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尽量不外购凉菜熟食。5.个人卫生。要做到饭前洗手,不喝生水和散装冷饮,切忌暴饮暴食。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6.营养搭配。要注意科学饮食,合理搭配,切勿考前过度“进补”。多食用清淡易消化的食品,少食用油腻食品,不食用冷食、生食类高风险食品,不食用从来没吃过的食品,不在考前盲目增加各种保健食品等“补品”。
二、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应注意。1.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关键环节逐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2.自觉依法依规经营。要按照许可范围开展供餐服务,不得超范围、超供餐能力经营。3.把好进货查验关口。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专人负责原料的采购和验收,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假掺杂和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4.严格规范操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相关要求,规范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食品留样、供餐配送等关键环节的操作。5.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中高考期间每日对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对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暂停上岗。6.严格落实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加强餐饮场所的通风消毒。7.规范分餐配送要求。食物应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品名称、加工时间、食用时限等信息。食物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食用时限)应符合要求: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食用时限为烧熟后4小时内。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物,每日做好消毒工作。8.倡导制止餐饮浪费。提醒考生及家长等消费者适量点餐,合理用餐,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
三、做好应急处置。各学校应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高、中考期间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规范(试行)》,提高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按照《校园食品安全接诉即办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高效处置校园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考生在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留好就诊记录和化验报告等凭证。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楚雄州食品安全办提醒广大考生在考试期间要合理饮食,注意劳逸结合,保持良好的睡眠和愉悦的心情,做好心理的调节与放松,以最好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