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自然资听公告〔2025〕1号
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当事人武定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事项举行土地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15:00至16:00时。
二、听证地点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五楼小会议室。
三、听证事项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污水临时调蓄池。
四、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4月21日16:30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3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5年4月21日16: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县自然资源局法规股办理申请手续(每个案件听证会旁听人员不超过5人)。
(三)参加听证的人员应当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不得录音、录像、摄影。
(四)听证会联系电话:0878-6034909。
特此公告。
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