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武定县委办公室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武定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武办通〔2023〕74号)要求,我县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部分河段沿线存在农业垃圾、生活垃圾乱堆,河床、岸边、入河沟渠存在垃圾、腐烂的水草清理不及时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对照方案中制定的6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检查,相关指标达到要求,经验收合格,同意通过县级验收,现予以公示。
武定县水务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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