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环州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不存在尚未完结的涉法涉诉涉案或资产担保、纠纷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情形。
自2024年12月25日发布公告之日起,10日内已将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事宜通知到所有相关债权债务人,30日内均无债权债务人提出异议。
武定县环州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注销后,由武定县环州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证明。
上一条:权利义务承接证明 下一条: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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