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坚决杜绝违规转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州、县立行立改会议精神,为坚决杜绝违规转让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切身利益,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人私下交易、买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得假借搬迁对象之名非法获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
二、搬迁对象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租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凡发现存在擅自转让、出售、出租安置房情况的,依法收回其所有权、使用权;
三、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村委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和教育工作,维护易地扶贫搬迁成果,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切身利益;
四、县纪委、公安、检察、司法机关要通力合作,务必提高警惕,坚决防范和制止一切破坏扶贫工作成效的行为发生,对非法参与冒领、盗取扶贫成果行为的个人或团体,坚决予以打击治理;对于知情不报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五、举报电话:0871-63113894(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处);0878-8711203(武定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举报邮箱:wdxydbqzhb@126.com。
特此通告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