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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举报件整改情况公告

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作者:   来源:武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武定县接到编号为“X3YN202406010038”1件涉自然资源的举报件。接到举报件后。武定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交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第一时间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整改处理。根据省州督察要求,武定县科学制定了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目标、时限和措施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举报件已按整改时限办结,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受理编号:X3YN202406010038

举报主要内容:武定县滑坡采石场未及时修编《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未按“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完成复垦任务,粉尘污染严重。

整改目标:武定县滑坡采石场按“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完成复垦任务并及时修编《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降尘措施,彻底消除扬尘污染隐患。

整改措施:1、督促武定县滑坡采石场按“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完成阶段修复并及时修编《矿山地质保护与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厂区粉尘防治设施及措施落实情况管理,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发现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处理和整改情况:该问题已办结。具体情况为:

1、滑坡采石厂于2024年5月22日开工,于2024年6月30日完工,恢复面积25亩(种植旱冬瓜7500株)。

2、滑坡采石厂已委托武定荣辰矿产开发咨询有限公司修编了《武定县滑坡采石厂普通建筑材料用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方案已修编完成。

3、滑坡采石厂2024年5月27日对存放的砂石料清理了一部分,未清理完在场地上的进行了全覆盖封闭。在场地上原有4台高压雾炮机的基础上增加了2台高压雾炮机,增加了洒水车的洒水频率和洒水次数,有效抑制场地粉尘。同时从滑坡村到场区架设了自来水,来满足场区洒水需求,从而进一步抑制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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