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有关要求,按照赋权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会议座谈、提出申请、梳理汇总、部门初评、分析研判、会议评估、征求意见、会议审定等程序,形成《武定县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予公布,并将调整情况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县教育体育局、县应急局赋予11个乡镇行使的2个事项进行统一调整收回;对县文化和旅游局赋予乡镇行使的3个事项进行差异化调整,即狮山镇收回,其余乡镇不变,合计调整5项。详见附件《清单》,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收回县教育体育局赋予11个乡镇行使的“学生资助”1项赋权事项;
(二)收回县应急局赋予11个乡镇行使的“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1项赋权事项。
(三)县文化和旅游局赋予乡镇行使的“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对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内营业的处罚”、“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3项赋权事项实行差异化管理,狮山镇收回,其余10个乡镇不作调整,继续赋权。
二、调整后,狮山镇保留赋权事项131项,其他10个乡镇保留赋权事项140项。
三、《清单》公布后15日内,由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调整收回事项的交接工作;由县司法局牵头,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对应调整和公布;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本级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对应调整,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向县审改办报备;各乡镇要及时将调整后的本级行政职权事项清单向社会公开。
四、《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调整收回的事项由原赋权事项部门依法履行,乡镇不再行使。
附件:武定县2023年赋予乡镇行使的县级行政职权动态调整事项清单
武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