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区划地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州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县地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专业咨询作用,聚集社会力量参与地名文化建设,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拟组建武定县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地名管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理论研究或工作实践,特别是参与地名信息资源收集、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等相关地名文化建设工作的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在职或退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史志编辑者,社会组织地名专家学者,热心地名文化研究或实践人士等。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责任心强,社会公信度高,能够据实、负责地提出论证意见和建议;
(二)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具有武定县历史、人文相关的文化积累,了解武定县城市的历史变迁、人文脉络、地理特征及城市建设等情况。
(四)文化素养高,热心地名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五)具有敏锐的政策意识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身体状况良好,有时间、有精力参与地名管理工作。
(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地名理论研究、地名文化遗产保护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二)参与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三)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未经县地名联席会议办公室邀请或委托,不得以“武定县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三、推荐方式
采用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四、推荐程序
(一)按要求填写《武定县地名专家库专家备案表》;
(二)将填好后的备案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三)将《武定县地名专家库专家备案表》以及本人身份有效证件、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送至武定县民政局101办公室。
五、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不限年龄、性别、职业、地区等条件;
(二)报名结束后,由县地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
(三)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
(四)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由县地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调整补充。
六、时间及地点
备案材料请于2024年7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wudingmz@163.com,也可交送或邮寄至武定县民政局101室。
联系人:李亚中
联系电话:0878-8715096、18387809579
附件:武定县地名专家库专家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