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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年06月14日   作者:王顺平   来源:武定县水务局    点击:[]

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插甸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一、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

(1)公众可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楚雄有色勘测工程有限公司)或建设单位(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索取纸质版报告书。

环评单位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878-3393758 18787809850 ;

邮箱:962217538@qq.com 地址:云南省楚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江路120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25846437; 邮箱:wdxhzb@126.com

地址:云南省楚雄州武定县狮山镇狮山大道84号。

  1.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s_HzTph5OwodQa5pyC96w。

    提取码:nnw5

二、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也可自行下载公众参与调查表,参与本工程的公众调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建设单位:武定县水城河大平地段河道治理工程管理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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