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罗昌故等同志的工伤拟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罗昌故,男,云南坤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挖工人。2023年10月19日9:20左右,罗昌故在武定县七排村委会滇中引水楚雄8标龙潭2区2#隧洞工地上施工时不慎摔伤。经讨论,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2、缪祥付,男,云南坤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挖工人。2023年10月19日9:20左右,缪祥付在武定县七排村委会滇中引水楚雄8标龙潭2区2#隧洞工地上施工时不慎摔伤。经讨论,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3、朱利军,男,云南纳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机修班长。2024年4月21日13:20,朱利军和检修班同事在对CN岗位废酸泵进口管线改造作业过程中不慎摔落。经讨论,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4、张建学,男,武定县插甸镇增益村委会总支书记。2024年5月6日晚上17:00,张建学和增益村监委主任李能愿一同前往增益大水沟村开展撂荒图斑2024年春耕生产动员工作,在返回村委会途中至中岭岗对面不慎摔倒至路边。经讨论,该同志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认定工伤的规定,拟予以认定为工伤。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以上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6月10日。如发现相关单位及人员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等行为,可在公示期内向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股反映,咨询电话:0878-8712696,邮编:651600,通讯地址: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工伤保险股(301室)。
武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